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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角行人過路處:後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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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常 討論

上個禮拜(2 月 24 號),我交功課交咗篇關於「對角行人過路處」嘅說明文。如果你有興趣,你可以喺呢度 睇睇篇文。

我從唔同嘅途徑得到說明文文入面資料,包括報章、立法會會議紀錄⋯⋯我更加到咗現場蒐集咗一啲資料。

而我喺現場收集到同埋見到嘅嘢,再對比番會議紀錄嘅對話⋯⋯令我有啲嘢想講。

其實你哋試緊咩嘢?

始終每一個路口的綠燈時間是有限的,燈號的設計要同時照顧所有出行人士,包括行人和車上乘客的需要,合理地分配燈號時間,保持交通暢順。

首先, 除了便利行人,還要一併看看車輛是否有足夠的綠燈時間通過路口,避免出現交通擠塞。另外,要在路口加設對角過路處, 需要安排一個「全綠公仔」的時段 , 讓行人可以安全地打斜橫過馬路。同時,我們也要確保對角過路處的設計不會影響行人和行車的道路安全。我們要小心考慮加設過路處後,會否有機會令一些橫過傳統過路處的行人的等候時間延長,對行人構成不便。

政府話佢地設置對角過路處嗰陣,考慮咗好多因素,但係實際操作係點樣?

我紀錄同比較咗沙田試點同埋隔離十字路口(相距 170 米)嘅 phase 長度:

時段 \ 地點沙田試點乙明邨街及沙角街路口
全綠公仔 🟢0:350:33
全紅公仔 🛑1:251:27

你會發現,其實兩個路口嘅交通燈時段只係差兩秒。兩個路口最大嘅分別就係對角線嘅人像燈早大約 10 秒開始閃爍(但係所有人像燈同一時間綠轉紅)。而且沙田圍站附近都係住宅區,不嬲都唔係好多車。呢個分別對車輛或者行人嘅影響,可以話係好少。 (我知道我喺篇說明文都寫過呢件事,但係我喺說明文都要保持客觀。)

合法化

我覺得設立對角過路處嘅目的,只係合法化「對角過馬路」呢個行為。設立對角過路處之前其實好多人都會打斜過馬路(包括你同我,唔使扮嘢 🙂‍↔️)。我覺得政府唔使花咁多錢整呢啲人像燈。諷刺嘅係隔離十字路口好多學生都會咁樣打斜過馬路:

Webp Site

整對角過路處嘅時候點解唔順便整埋呢度?


既然係咁,點解唔好似六十年代咁,喺呢啲路口加返「白格過路處」?

但是,我們認為,其實我們是想令行人用最快的速度過馬路,而打斜到對角是最快的,如果我們不是這 樣畫,容許行人在四方格中周圍行走,行人會增加碰撞的機 會,而他們在中間逗留的時間亦會較長,以致他們未必能夠在 燈號結束之前橫過馬路,這是我們的考慮。

即係你覺得啲人好得閒喺路中間四圍走?香港人唔係出咗名做嘢爽手咩?同埋,我好主觀咁覺得呢個回覆好搞笑。😂

我覺得用返白色格仔好啲。除咗可以節省成本,亦俾咗一個「行人優先」 嘅訊息。

我哋幾時再見對角過路處?

我都唔知。

運輸署會持續小心觀察沙田和尖沙咀兩個對角過路處的 運作情況大約 6 至 9 個月,仔細考慮行人和駕駛者使用這些設 施的適應情況和行為轉變。吸收這些試行經驗,運輸署會小心 檢討和調整對角過路處的設計,從而制訂一套適合香港交通 情況和行人的設計標準。

尖沙咀對角過路處喺 2024 年 8 月 2 號啟用到依家,啱啱過咗 7 個月,而我哋仲未知測試結果。

不過唔係好想見到對角過路處,我比較想見到人車分離嘅設施。 (除咗被迫之外,我喺宿舍永遠都唔會行窩打老道返火車站,啲車多到痴線,又嘈又多廢氣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