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文
對角行人過路處
假設你要橫過一條道路,不走隧道、天橋,便是走地面行人過路處。本港大部份行人過路處均設有行人過路燈,並髹上黃色條紋。然而,有別於傳統的垂直行人過路處,對角過路處並不橫過一條馬路,而是打斜跨過一個十字路口。而且,對角過路處因為穿過十字路口的中心,所以即使在較闊的路口也不能設置供行人暫避的安全島,以免阻礙車輛行駛。
雖然世界上第一組對角過路處已不知所終,但普遍認為加拿大溫哥華及美國堪薩斯城於1940年代開始設立對角過路處,並於50年代開始傳到洛杉磯等北美城市。1951年,美國交通工程師Henry Barnes發現洛杉磯對角過路處的設計後將他發揚光大,並在翌年起於丹佛、紐約等城市設立行人對角過路處。
1960年代,香港曾經有類似對角過路處的設計,即是「白格過路處」,行人可以在白色方格範圍內任意移動。惟政府於1990年開始淘汰此設計,以黃色格線取代。
現時,此設計已應用於中國、日本、英國等其他國家,以下是一些例子:
地點 | 啟用年份 | 使用人數 (每分鐘) | 毗鄰設施**/**景點 |
🇯🇵東京澀谷 | 1973 | ~1,250 | –澀谷車站(日本第二繁忙的車站) –澀谷 TSUTAYA 商業大廈 |
🇬🇧倫敦牛津圓環 | 2009 | >660 | –牛津圓環地鐵站(倫敦第四繁忙的地鐵站) –牛津圓環商圈 |
運輸及物流局副秘書長麥震宇先生說:「政府一直積極推展各項行人友善措施。對角行人過路處是運輸署新推出的行人友善過路設施之****一[1] 」。2024年1月4日,香港政府研究於沙田及尖沙咀重新引入對角過路處。位於沙田沙角街與逸泰街交界的對角過路處率先在同月31日啟用(下稱「沙田路口」)。
政府設置這組對角過路處時,採用「黃色條紋」的畫法,並非昔日「白格」。政府認為新設計能讓行人盡快穿越路口,並非在路口周圍遊走,減低行人相撞的風險。
位於尖沙咀加拿分道與加連威老道交界的對角過路處於同年8月2日啟用。自此,不同區議員分別建議於北角、將軍澳等地方設置對角過路處。然而,於十字路口增設對角過路處需考慮多種因素,例如人流、車流、路口大小等,而且有若干個優缺點。
行人只需穿越一次路口便到達港鐵站、公共屋邨、學校等目的地,既可減低步行時間,亦可善用整個路口的空間,以減輕兩個垂直過路處及旁邊行人路的負擔。
根據政府統計,在繁忙時段,每次全「綠色人像」段有約100人次於沙田路口使用對角過路處,佔整體約一半。此外,使用對角過路處到達路口斜對面比使用兩個垂直過路處快約14秒。
然而,增設對角過路處有機會增加車輛的平均等待時間,造成交通擠塞。
跨過同一路口時,假設步行速度相等,行人使用對角過路處所需的時間比使用垂直過路處更長,例如沙田路口長約20米,闊約13米,對角線長約24米。有關部門需要設置更長的全「綠色人像」時段,確保行人安全。
而且,全「綠色人像」時段對於車輛而言,是全「紅燈」。沙田路口的全「綠色人像」時段長35秒;車輛通行的時段長1分25秒,所以整個循環長2分鐘。不過,旁邊乙明邨街及沙角街交界,只設垂直過路處的路口,全「綠色人像」時段長33秒;車輛通行的時段長1分27秒。兩個路口的交通燈時段長度只差兩秒。根據政府觀察,沙田對角過路處啟用後對車輛影響不大。行人亦不會因長時間等候過路而堵塞行人路。
沙田區議員郭宣彤表示:「街坊對增設對角過路處措施,普遍反映均是正面及支持[2] 」。對角行人過路處作為「易行城市」設計之一,的確令城市對行人更加友善。然而,它有機會導致交通擠塞。為了顧及不同道路使用者,政府繼續留意對角過路處的運作情況,拿捏好行人及車輛之間的平衡,從而改善香港交通系統。
(1385字)
[1] 立法會秘書處:《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紀要》,2024年5月30日。下載自立法會網站,2025年2月15日。網址:https://www.legco.gov.hk/tc/index.html
[2] 光軍:〈對角過路真對路,沙角邨十字路口試行〉,《我家》,2024年2月8日。下載自我家網站,2025年2月15日。網址:https://homemory.hk/